2026年长江水利委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招聘公告【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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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作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督查工作的支撑单位,主要承担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流域河湖管理与保护等重点业务领域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承担流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技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担长江流域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参与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督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等工作,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流域内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稽察工作,承担流域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安全评价、安全监测的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及考核工作;负责长江防汛机动抢险队工作、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附件)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部分岗位需到野外工作,条件艰苦;
5、本科、研究生阶段均要求为全日制学历;
6、年龄要求35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上述职称或全国注册执业资格应与所报岗位相关;
8、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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