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江新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招聘公告【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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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失业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配偶、子女。
2.残疾人本人报考的:具有武汉市户籍并持有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3.重度残疾人亲属报考的:具有武汉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以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可以报考,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相关同等学历)。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
招聘人数:13人(阳逻街2人、六指街2人,仓埠街、谌家矶街、武湖街、三里桥街、大潭办事处各1人,社会事业局残联科4人),报名人员需签订服从调剂协议,一经录取后,将按就近就便原则推荐到相关工作岗位。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残联完成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有关信息统计、录入、处理工作。
2.负责协助残联承担残疾人扶贫工作。
3.完成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应当安置具有武汉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失业残疾人或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亲属。优先安置大龄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主要包括:
1.失业、无业残疾人,零就业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疾人家庭中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2.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疾人家庭的在就业年龄段内父母、配偶或子女。
上述人员正享受其他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就业援助政策的,不重复列为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安置对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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