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枣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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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社会工作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枣阳市各社区的实际工作需求,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岗位分布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热爱社区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7日(含)以后出生至2003年6月17日(含)之前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两年以上(2026年6月及以前毕业);
6.具有枣阳市户籍或枣阳市常住居民(含居住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员);
7.会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常规办公软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或经社区推荐,各街道办事处考察合格并同意报名的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和报考社区工作者的考生(以上人员需填写推荐表(附件2)方可报名),或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17日(含)及以后出生的),学历在高中(中专)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者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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