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昌兴山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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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人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紧缺人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离开兴山的,不得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二、引进职位、人数
1、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工民建专业。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工民建专业。
3、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路桥专业。
4、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水利工程专业。
5、县特产局1人,柑橘专业。
6、县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畜牧专业。
三、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限制。应届毕业生直接转正定级。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套改,工龄连续计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注册认证执业资格、省级优秀人才、省级学科带头人)、本科生(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市级优秀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按照1200元、1000元、800元发放政府特殊人才津贴。
2、住房待遇。引进的紧缺人才在取得房产证、领取购房补助前,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一套廉租房或公租房;在兴山县城购买住房取得房产证后,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8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领取购房补助的紧缺人才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合同。对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兴山的,如数退还购房补助。
3、政治待遇。建立紧缺人才档案,对紧缺人才跟踪培养,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紧缺人才,按《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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