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宣恩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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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6〕7号)、《关于做好2026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6〕2号)和《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集聚“贡水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宣人才发〔2026〕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宣恩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共有16家事业单位、23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才2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宣恩县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这类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6〕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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