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襄阳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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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樊城区事业单位2015年度用编计划,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属1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樊城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13名,其中:太平店监管所2名,牛首监管所3名,汉江监管所1名,柿铺监管所1名,米公监管所2名,定中门监管所1名,王寨监管所1名,清河口监管所1名,屏襄门监管所1名。
樊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1名。
樊城区招商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条件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2、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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