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襄阳樊城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募公告【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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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更好的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满足区直相关单位对公益性岗位的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52号)文件精神,樊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108人,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系统审核、单位选拔、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审核、公示、体检、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募对象
襄阳城区户籍(包括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九类人员”。即: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9。脱贫劳动力。
四、招募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户籍地、居住地、房产在樊城辖区的优先考虑;
(三)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四)服从单位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岗位,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聘用后3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跨区域调动;
(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52号)文件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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