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咸宁市旅游局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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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咸办发[2026]18号和咸人才办发[2026]14号文件精神,决定招引2名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高层次人才,进入我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资格条件
(一)对象: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高层次人才(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为旅游发展规划类专业1人、旅游营销策划与市场营销类专业1人。
二、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登记(7月16日—7月27日)。符合招引条件的人员报名登记;
(二)资格初审(7月29日—7月31日)。由市旅游局开展人才对接和资格初审,按1:3比例确定候选人,报招引工作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7月30日—8月5日)。由招引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比例不足的根据人才对接情况补足;
(四)面试(8月5日—8月25日)。组织候选人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8月25日—8月31日)。由招引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8月31日前确定招引人选,并提交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六)岗前培训(9月1日—9月3日)。
三、管理及待遇
(一)一经录用,直接定编,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经试用合格者(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副科级待遇,享受用人单位政治、经济待遇;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给予安家补助费3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三)优先安排引进人才住房和配偶工作,妥善安置其子女就学,在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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