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新港管委会招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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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系湖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厅级),委托武汉市政府管理,主要负责武汉航运中心及武汉新港的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岗位2名、国资管理岗位1名、项目管理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西路特9号港发大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含双学位、第二学位);专业要求:文秘岗位要求为中文、历史或经济类;国资管理岗位要求为资产评估、投资学等资产管理相关专业;项目管理岗位要求为财务管理专业。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聘者可优先考虑: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文字功底扎实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有从事财会工作相关经验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薪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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