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选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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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6年选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隶属于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公益一类副局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成长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拟面向社会选聘5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选聘职位
1.内设部门正职(管理六级岗位)2名;
2.内设部门副职(管理七级岗位)2名;
3.企业服务专员(管理八级岗位)1名。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5.应聘内设部门正职(管理六级)、内设部门副职(管理七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以后出生);
应聘企业服务专员(管理八级),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相关从业经历和工作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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