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青山区招录红钢城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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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录红钢城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及时补充红钢城街道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力量,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文件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录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人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户籍或属于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常住人口〔在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居住并能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社区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社区事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公益品格和为居民服务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5月10日起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7:00,本人携带《社会救助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保缴费明细等有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到红钢城街道公共服务办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比例的2: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2:1比例,则依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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