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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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聘用制人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
岗位二、聘用制书记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警察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法学、公安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或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二)聘用制书记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不受专业限制);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录用后,招录人员综合年收入7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绩效奖励、工会福利等)。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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