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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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6〕3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办文〔2026〕1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面向我市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程序,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落实专编专用,坚持激励关爱,引导、激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
天门市竟陵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天门市侯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
招聘岗位计划数为3名。
(三)招聘对象
竟陵街道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侯口街道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6、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达6年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在岗履职。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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