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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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6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2026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2月18日(星期五)早上7:40以前到十堰市文化广场集合(六堰中央华府前,考生可乘坐4、5路公交车在文化广场站下车)。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400元左右(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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