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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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6〕35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办文〔2026〕23号)要求,面向我市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招聘岗位计划4个,详见《2026年度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园林街道、泰丰街道、杨市街道、泽口街道、周矶街道、广华寺街道、高场街道范围内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内的,即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次类推;
5.连续任职达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6〕1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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